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提升双拥工作质量 重点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超省市平均水平
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目前,新会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2161名,近四年来累计发放抚恤补助金约7625万元,各项补助标准均超出省、市平均水平。一直以来,新会区突出特色、创新举措、强化措施,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提升全区双拥工作质量,双拥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文/张奕维梁宝光
认真落实各项拥军优抚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在落实抚恤补助增长机制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调整重点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目前,全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2161名,近四年来累计发放抚恤补助金约7625万元,各项补助标准均超出省、市平均水平。同时,为更好体现政府对烈属的关怀,自2014年12月开始,新会区在全市率先制定《新会区烈属优待工作方案》,重点加大对烈属的优抚待遇。如从2015年1月1日起,新会区农村籍烈属与城镇籍烈属享受相同标准的抚恤补助;2018年8月1日起,新会区烈属抚恤补助标准为2696元/月,比国家标准高出770元等。
在落实破解“三难”举措方面,新会区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问题作为政府的硬任务来抓。生活保障方面,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可申请临时救济,优先纳入农村、城市低保对象范围。近四年来,共临时救济568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911万多元。医疗保障方面,对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实行“实报实销”医疗保险制度,并将一至六级以上革命残疾人员纳入区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同时,认真执行《新会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全区15间公益性医疗机构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近四年来,对350名患大病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补助96.55万元。
落实安置政策方面,对现役军人,按照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和上学问题。对符合安置条件的,积极做好安置工作;对已下岗或待安置就业的随军家属配偶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优先安排50多名部队官兵子女到新会区最好的学校上学。严格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近四年来共接收军转干部45人;对退役士兵,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并妥善做好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近四年来共安置23人。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每年安排财政资金400万元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资助7000元,培训率达90%。另外,年均推荐退伍军人就业约35人次。
落实军休干部待遇方面,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政治、福利待遇,在政治上、生活上、身体上、思想上关心离退休老干部。引入专业社工开展帮扶,采取“社工+义工”的方式与军休干部结对,以登门拜访、健康检查和开展活动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服务,让他们更好地安度晚年。
落实信访维稳工作方面,对退役军人的信访诉求,除按政策做好接访解释外,通过“搭平台,设专项,建机制”措施,依法保障复退军人合法权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其中,“搭平台”,即建设并完善区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目前新会区已设立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12个、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227个。同时,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联合成立新会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兵调解室,与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座谈会,并联合签署《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共同为退役军人军属提供优质服务,从专业的角度帮助退役军人化解矛盾纠纷,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保障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设专项”,即自2015年7月起设立退役军人专项帮扶资金,每年460万元。“建机制”,即建立动态联系沟通机制,完善档案资料,做好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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