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 完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近日,佛冈县民政局与县检察院就留守和困境儿童工作达成共识,共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通讯员/李姣)9月27日上午,佛冈县民政局未成年保护中心与佛冈县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就留守和困境儿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为下一步县民政局与县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关问题工作协调制度达成共识。
下一步佛冈县将组织佛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在佛冈县形成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完善监测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使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全县6个乡镇建档留守儿童549名
据了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接受上级民政部门管理指导,负责本县(市、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部门。
目前,佛冈县6个乡镇登记建档留守儿童549名,困境儿童283名,全县71名孤儿被纳入孤儿生活保障,59名困难家庭儿童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切实保障好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
2017年3月,佛冈建立了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居指定一名从事儿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乡镇(街道)一级统称为“儿童督导员”,村居一级儿童工作人员统称为“儿童主任”,明确基本职责和工作规范,逐步健全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为进一步推动佛冈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2019年,佛冈县政府出台了《佛冈县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设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了佛冈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每个镇配备了一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委会配备了一名儿童主任,成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近年来,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佛冈县与从化区、鹤山市、怀集县被省民政厅选为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单位。佛冈县民政局通过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未保试点专项经费为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购买了专业社工,为佛冈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提供平台支撑打下了坚实基础。
共同剖析现状建立长效协调机制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是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协作的一项工作,为在佛冈县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近期佛冈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与佛冈县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开展了留守和困境儿童工作商讨,双方对佛冈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现状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未成年犯罪、未成年人被侵害的问题进行了剖析研究。
据分析,目前,佛冈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缺失是造成未成年犯罪、未成年人被侵害的重要因素,同时,佛冈县儿童社工和心理专家的缺位也是制约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干预工作的瓶颈。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佛冈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与县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达成了初步共识,下一步双方将加强协作补齐短板,县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通过将法制宣传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政策宣传两相结合,做好社会帮教和困境个案转介工作,与民政部门形成部门合力;县民政局将充分发挥留守和困境儿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加强部门协调,同时督促镇级儿童督导员、村(居)会儿童主任发挥好信息排查和更新、家庭走访、监护指导、工作报告、政策链接、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场所管理等工作职能;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将充分运用儿童社工力量,加大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的防毒教育,将儿童心理专家列入购买社工服务计划,加强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业务培训,做好对困境儿童的风险等级评估,并做好儿童社工对检察机关转介的困境儿童进行个案介入。
本版统筹: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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