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赔偿款 一“老赖”被司法拘留

江门日报 2019-09-10 06:51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曾伟杰钟绮敏丁洁)“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蓬江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精心部署相应的执行方案。近日,该院执行干警展开一场突击拘留行动,严惩失信的被执行人,对一名拒不支付赔偿款的交通肇事者依法拘留15天。

2015年3月,李某驾驶小货车与同向前行的付某妻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使付某妻子的车辆失去控制驶入了对向车道,该摩托车与对向车道的大货车发生碰撞,付某妻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蓬江法院判决李某需赔偿家属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共计4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履行判决的义务,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直未赔付,且拒不申报财产

李某因交通事故还负有刑事责任,他被判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因此,该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直至李某在2017年刑满释放,经执行法官多次努力,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方案,李某承诺每年向申请执行人付某偿还款项3万元。然而,自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李某从2017年至2019年均没有按照约定向付某家属进行赔偿,也没有向法院申报刑满释放后的财产状况。

鉴于李某违反和解协议拒不履行债务,近日,执行法官针对该执行案的赔付事项再次拘传李某,李某持消极执行的态度,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并将其送至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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