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江门日报 2019-04-22 07:02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涛通讯员/潘俊宗)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过去一年备案审查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做好今年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钟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一府两院以及各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就本单位如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做了发言。据了解,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

钟军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如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抓手。近年来,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有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深入领会贯彻新时代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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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接收市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

近日,记者从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将备案审查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依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以来,共接收市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

据介绍,江门市主动审查工作起步早。2012年底就出台了《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主动审查作出规定。自2013年正式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市政府报备的每件规范性文件均从制定依据、程序和具体内容,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重要条款进行了主动审查,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江门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一是强化与市司法局及市政府起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充分利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江门仲裁委、市律师协会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经验相结合的优势。2018年9月,经与上述四家单位沟通,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该联动机制属省内首创,已书面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三是借助外脑,委托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对市政府报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研究并提出参考意见。(胡涛潘俊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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