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红药水倒进耳朵谎称流血 三男子碰瓷诈骗1.5万元 记者昨日从蓬江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一宗碰瓷诈骗案,犯罪分子把红药水倒进耳朵谎称流血以讹诈司机,该案主谋吴

江门日报 2019-04-20 09:58

新华社发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钟绮敏丁洁

谎称被撞要私了首次骗了3000元

吴某1997年出生,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一直无业。他在去年春节期间认识了张某和梁某,3人密谋碰瓷讹钱。吴某提议张某扮演“伤者”,自己负责望风寻找“猎物”,梁某就坐在吴某车上假装是接听110电话的民警。

去年4月,吴某用“诈骗启动基金”700元开始诈骗活动,用400元吩咐朋友帮忙租车,300元加油。在当月8日下午3点,按照计划,吴某驾车搭载张某和梁某窜到杜阮某路段,张某扛一根长竹竿在路边行走,根据吴某和梁某的指示对驾驶小货车的被害人黄先生进行竹竿碰瓷。

当时,货车司机黄先生只是觉得车子压了一下什么东西,继续向前驾驶。随后吴某和梁某开车追上黄先生,说他撞伤了张某,要他原路返回。而张某利用这段时间将事先准备好的红药水倒进耳朵假装受伤,并用手捂住耳朵,让红药水充当鲜血流出来唬人。当黄先生到张某面前询问事由时,张某要求黄先生搭载他去附近的医院,于是坐上了黄先生的副驾驶位置。在黄先生开车载张某快到医院时,张某却要求停车,说黄先生转钱给他私了算了。张某一开始要求黄先生赔偿2万元,但当黄先生表示只有3000元后,张某也一口就答应,黄先生就用手机微信将钱转账给张某。

之后,黄先生心想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就准备掉头开车回去案发地报警,这时,张某私自打开副驾驶室的车门从货车跳下来跑了,此时黄先生才发现遇上碰瓷诈骗了。于是,黄先生去当地派出所报案。

一人假扮警察接电话

第二次诈骗1.2万元

在首次诈骗获利成功后,三人在去年5月15日再次使用相同手法更换地点作案。这次由梁某当碰瓷男,他头戴草帽,扛着一根长竹竿,扮成农民模样,在被害人刘先生经过时假装被撞倒,由吴某和张某驾车追上刘先生要求其原路返回“事发现场”。梁某则将红药水倒进耳朵,假装鲜血外流。

当刘先生返回后,梁某谎称耳朵嗡嗡作响,还到刘先生的车上拿纸巾擦“血”。当刘先生表示要送其去医院的时候,梁某没有回应刘先生的建议,还拿出一个手机递给刘先生接听,说自己已经打电话报警了。刘先生看到电话中显示“110”的号码就相信电话那头的人是交警了。在电话里,假交警张某说:刘先生撞倒人还涉嫌逃逸,有坐牢判刑的风险,最好自行私了解决问题,否则过来就另当别论了。梁某恐吓刘先生要快点作出赔偿,并要求微信转账2万元,倘若其家人过来就要找刘先生的麻烦。

刘先生表示没有这么多现金,并且微信只能转账1万元,因此梁某接受了刘先生的1万元转账,然后还要求刘先生将手上的现金2000元交给他才作罢。

接下来,当刘先生开车准备离开时,从车的后视镜中看见带草帽的男子梁某竟然上了吴某和张某的车,刘先生一直跟着该车,并看见该车上载着3人上了高速公路,刘先生发现被骗,就到派出所报案。

蓬江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吴某(张某和梁某另案处理),诈骗他人财物2次,其行为构成诈骗罪;3人实施碰瓷诈骗行为时有明确分工,缺少任何一环均无法完成诈骗行为;吴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遂判吴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吴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与同案人共同赔偿被害人黄先生的损失3000元,被害人刘先生的损失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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