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红黑榜”、第三方巡查让河长“红脸”“出汗” 江门市河长制工作见行动见成效

江门日报 2019-04-19 06:46

第三方机构用无人机巡查潭江开平市段。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余丹莹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河湖长切实把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结合全市统一开展的“铁腕治污百日行动”,从2018年6月开始,江门市创新设立了水环境“红黑榜”,落实河长制第三方暗访巡查,定期发布和通报问题情况,评选整治工作进度快、效果好的河道,曝光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差的河道,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落地,真正做到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红黑榜”及第三方暗访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总河长林应武连续三个月对河长制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作出批示,要求各市(区)总河长、各级河长抓好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副总河长刘毅也曾批示要把“红黑榜”与相关奖罚制度挂钩,突出硬性制约。

为贯彻落实批示意见,2月下旬至3月初,市河长办组织到各市(区)开展河长制下基层服务指导专题活动,重点围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对各市(区)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进行面对面服务指导。各市(区)高度重视,坚持立行立改,由市(区)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对未完成整改的河长制第三方明查暗访问题进行逐个分析研判,能解决的立即抓好整改落实,不能马上解决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主体责任、整改期限等,问题整改率显著提升。

定期发布水环境“红黑榜”

让各级河长“红脸”“出汗”

2018年8月,镇海水苍城镇段,东庆村段河岸右侧边上发现违章建筑物(蓝色铁皮房),该问题直接登上了黑榜第13期。接报后,开平市迅速行动,针对该违章建筑物限期一周内自行拆迁,于“红黑榜”第17期上红榜;

11月,莲塘水恩平市段,牛江镇莲华村段河道右岸发现搭建违法建筑物,上“红黑榜”第21期黑榜。恩平市迅速行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彻底清理违法建筑物,于“红黑榜”第25期上红榜……

自创新设立水环境“红黑榜”以来,每次榜单的发布都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水环境治理的标尺、推动各级河长工作落实的一面镜子。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江门市坚持以落实责任为核心,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2017年,对连续三个季度水质排名后三名的1名镇级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免去职务;2018年,对潭江水质不达标的3个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整治不到位的2名镇级河长进行就地免职,释放出“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水环境“红黑榜”的设立,更是时刻提醒河长们要重视水环境整治,要落实工作责任。据介绍,“黑榜”内容主要为日常巡查、群众投诉、专项检查行动等发现的环境突出问题;“红榜”则以整改措施到位、效果明显的环境问题为主,也包括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对上榜名单进行动态管理,落实整改及时的“黑榜”名单,可相应转为“红榜”。

“红黑榜”定期在《江门日报》发布,其中水环境“红黑榜”同步在江门河长南方号、“江门水利与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公示于众,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达到“红脸”“出汗”目的。

据统计,目前江门市已在媒体刊发28期水环境“红黑榜”,向各市(区)政府通报9期河长制专项检查情况,省河长办也专题刊发和推广了江门市相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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