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保障干部正当权益
江门日报讯日前,市纪委监委出台《江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制度》),建立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工作制度》共有12条,对适用范围、行为认定、调查核实等作出详细规定。《工作制度》要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审判、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线索。《工作制度》明确认定诬告陷害的行为,同时要求严格区分诬告和错告,对因情况了解不清、认识上出现偏差而导致的错告、检举失实行为不作诬告陷害处理。经调查核实确属诬告陷害行为的,及时为被举报人澄清和正名。
江门市历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坚决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共查处4起恶意举报案件,为31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2017年,江门市还通报了一起诬告多名党员干部的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江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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