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召开 立法工作会议 立法工作争创全省一流
江门日报讯(记者/唐达)昨日,江门市召开2019年立法工作会议,总结江门市立法工作的成绩和经验,部署落实今年立法任务和下一阶段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易中强要求,江门市立法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好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发挥好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协同作用,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争创全省一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钟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吴国杰、郭建红、甄仁旺参加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春生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讲话。
会上,易中强充分肯定了江门市立法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他认为,江门市立法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有质量、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得到了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肯定。同时,他还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江门市立法工作,提出了四方面要求:
一是全面实现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方立法实践,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谋划和开展好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作用。二是切实增强立法工作责任感。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地方立法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地方立法工作越来越重要、地方立法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地方立法工作越来越迫切,要深化这三方面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积极推动良法善治。要坚持“三个导向”,始终做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其中,“三个导向”就是要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民生优先、突出立法公开、突出代表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立项,深入了解实际需求,抓住急需解决、通过立法可以解决好的问题,与本地实际结合,抓住本地特殊性,有针对性确定条款,直面问题,有针对性设计立法制度;要坚持质量导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及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提高立法质量。四是不断增创立法工作新优势。在新时代新起点上,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市委提出的“三个一流”为标杆,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制定一个方案,完善一套制度,形成一种合力,建好一支队伍,立法工作争创全省一流,切实推动江门市立法工作再创新优势。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司法局分别总结了去年开展立法工作情况,市住建局介绍了开展立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相关新闻见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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