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江门日报 2019-01-02 08:26

江门日报讯(记者/李银换通讯员/江卫计宣陈君)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局获悉,《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按照方案,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同时,实施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方案》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和“统筹兼顾”原则,在保证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同时,统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体系,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定价,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价;二是统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体系;三是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定价;四是落实对儿科、中医倾斜支持政策。其中,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面,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减少收入,通过合理调增部分诊查、治疗和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调减部分超声检查等收费项目。

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继2016年取消药品加成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医改的一项重大举措。此次医改调价工作的实施落地,通过平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统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有望改变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和过度使用的现状,着实体现医务人员作为高层次才人工作者的知识价值、技术价值和劳动价值。

关注焦点

1、医用耗材是什么?取消耗材加成,可为患者节约多少钱?

答:医用耗材就是医疗机构用的消耗很频繁的配件类产品,常见的有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血糖试纸、简易雾化吸入器、石膏绷带、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等。以往江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对耗材加收8%—10%,单件最高加收800元。而现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价后,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医疗机构采购什么价就收患者什么价,没有中间差价。

2、取消加成却开始新一轮调价,看病会不会更贵?

答:此次价格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调价总量来自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腾出的空间,同时医保政策同步衔接,调整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因此群众整体医疗费用负担不增加。针对不同的个体情况会有不同感受,如高技术难度手术病人,由于手术中使用的高值耗材加成取消,将会直接减少患者的住院费用;而以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为主要治疗手段的患者负担稍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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