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办证有新规 江门市推出4大举措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江门日报讯(记者/董国庆通讯员/梁志勇)记者昨日从市公安机关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江门市公安机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能力和水平,近期,江门市公安机关将在落实省厅新一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举措的基础上,结合江门实际,同步推出4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举措。
港澳同胞免提交境外临住证:暂居江门的港澳居民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遗失、损毁、被盗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时,免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经身份核查后,可按需加急办理出境证件。
港澳台同胞享受八项便利措施:在江门市就业就学的港澳台居民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可享受公安部八项便利措施政策,该类人群可在江门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为大湾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在全市出入境办证大厅设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办证绿色通道”窗口,为企业聘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企业聘请的外籍人员或企业因商务、洽谈、工程安装等事由应邀入境的外国人办理签证证件及停居留证件提供办证绿色通道,并按需提供急事急办服务。
为港珠澳大桥通行提供咨询服务: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设立咨询通行港珠澳大桥相关业务的服务区,每天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通行港珠澳大桥的业务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提供流程讲解,有效解决群众对通行港珠澳大桥相关便民举措和业务的疑问。同时,通过在微信、微博等各大传媒平台,对通行港珠澳大桥的相关便民举措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能知晓通行港珠澳大桥的相关业务。
下一步,江门市公安机关将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紧贴大湾区群众现实需求,出台涉及范围更广、含金量更高、有利于港澳同胞到内地就学、就业、生活的便利措施,更好地促进三地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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