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可享减税红利 市税务局多措并举推动个税改革落地

江门日报 2018-09-30 12:20

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走进江门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

10月1日将迎来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的首个征期,为了让税改的“大礼包”惠及每一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障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在江门顺利实施,江门市税务局从服务资源整合、信息系统完善和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推进改革,确保个税改革任务平稳落地,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

部分减税红利从今年10月1日开始

新个税法最大变化是“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通常所说的“起征点”)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

在上调“起征点”的同时,亦会执行新的税率表。新税率表对工资薪金所得继续适用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但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这意味着,广大纳税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举例:某人税前月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合计1500元,在原税法下,每月需缴个人所得税445元,但在新税法下,每月只需缴140元,降幅达68.5%。

此外,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最受大家关注的降负“红利”专项附加扣除也将正式在税前扣除。新个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以预见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可以使广大纳税人的税负进一步降低。

“三整合”确保改革任务平稳落地

为确保个税改革任务平稳落地,市税务局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推出多项个税改革服务举措,为江门市大企业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门个税政策辅导;在办税大厅设置个税政策咨询专岗,确保新政策的解释工作专业到位。积极探索建立协作服务、委托服务和志愿服务等方式扩大个税政策宣传面,将个税代缴客户端嵌入“江门市政务服务之窗”。

市税务局整合征管系统,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客户端代扣代缴工作方案,积极做好与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清理,针对交易云大厅、互联网web以及手机APP等业务场景,开展了人海压力测试,目前已经完成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与网上办税系统、pos机、身份证读取设备等系统的联调测试,为自然人汇算清缴申报奠定了基础。

除了服务资源、征管系统外,市税务局还整合精英队伍,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个税改革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个税改革难题,第一时间响应基层疑问,提升了个税改革的推进效率。同时建立了江门市个税管理人才库,首批40名入库人员充实在基层办税一线,面对面解答了纳税人个税扣缴系统的安装、申报方法、流程和新旧税制变化等系列问题,提升了个税管理专业化水平。

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研究,将个人所得税的诚信申报缴纳记录纳入江门市联合惩戒目录,让虚假申报、恶意规避缴纳个税的纳税人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和惩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度。

(文/图赵可义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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