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金山湖JSH-B08-01-1 地块住宅楼(1~11)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107号

惠州日报 2021-04-28 17:17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金山湖JSH-B08-01-1地块住宅楼(1~11栋)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1~11栋)

建设项目公示的内容:1、住宅楼(1~11栋)屋顶花架退缩1.5米,减少装饰梁,高度不变;2住宅楼(8、9栋)02、03户型套内卫生间隔墙调整;3、住宅楼(6~11栋)立面每隔四层飘窗百叶取消;4、住宅楼(1栋)底商两部自动扶梯调整为1部,住宅楼(4栋)底商增设1部自动扶梯;5、住宅楼(5栋)底商第2层屋顶补充风井设计方案。调整后,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180019)要求。建设单位已提供已售住宅楼(8、9栋)02、03户型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准)业主同意意见。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建筑规划报建股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1、2167160

E_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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