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法院联合区房管局举行物业服务合同解读专题法治讲座 物业纠纷多 法官来普法

惠州日报 2021-04-15 14:04

惠州日报讯 (记者曾静妍 通讯员林友标)物业服务与市民生活联系紧密。去年,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672宗,占民事案件的14%,物业服务纠纷数量、占民事案件比重均呈上升趋势,且呈现出群体性诉讼、物业服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特点。针对这一情况,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与区房管局联手,为全区3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举办了一次“物业服务合同解读”专题法治讲座。

此次讲座是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由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区法院民庭庭长周勇主讲,他围绕《民法典》涉及物业纠纷的规定,特别是在合同签订主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呈现出的新特点,结合区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解读。

周勇指出,从物业“管理”到物业“服务”一词之变,体现了《民法典》的平等原则。企业要加强服务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业主欠费、违规搭建、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等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相应的催告、举证义务,合理管理、合法维权,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周勇还就如何履行书面催交的举证责任、共用部分收益的归属、如何预防高空抛物行为、能否以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等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大亚湾区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区法院与区房管局联合举行这场讲座,旨在让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加深对《民法典》相关知识的理解,引导企业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提供良好的司法指引。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纷纷表示,听了讲座受益匪浅,今后将不断加强《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安居乐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区法院民庭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切的现实生活难点、热点问题,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周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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