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用水须担责 市民举报有奖励前3月市供水公司查处个案74宗追回水量12万立方米
惠州日报讯 (记者陈春惠 通讯员袁灵珠)违章用水,不仅严重扰乱了供水秩序,影响供水单位正常运转,更侵害了合法用水单位和居民的权益。
记者从市供水有限公司了解到,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根据《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市供水公司大力打击盗窃、损毁、侵占及其他危害城市供水设施、无过表用水、私自启用市政消火栓等违章用水行为。
近年来,惠州市不时出现一些违章用水行为,市供水公司对供水范围内用水情况进行巡查,对野蛮施工破坏供水管道设施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据统计,今年1~3月,该公司共查处违章用水个案74宗,追回水量约12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根据《惠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对于违章用水行为,市供水公司将责令其改正,并缴交有关费用。对于拒不改正的,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市供水公司将对其暂停供水。
根据《惠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这些行为属于违章用水行为:无立户注册水表或未经报装用水的;擅自在城市供水设施上取水或装泵抽水的;擅自更改用水性质的;擅自使注册水表停行、逆行、滞行或倒拨表针等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的;私自改变接水口位置和擅自拆动、改移、伪造注册水表位置的;私装、改装、毁坏注册水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涉及城市供水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维护供用水双方利益,请广大市民给予支持配合,并踊跃举报违章用水行为。”市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呼吁,市民可在工作日通过举报电话18807520433、0752-2867022或24小时服务热线0752-96968举报违章用水行为。一经查实,市供水公司将按照违章举报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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