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 落实常态化举措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政委刘洪、大亚湾区城管执法分局霞涌执法队原队长刘勇、惠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卜健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都受到严肃处理。去年11月,惠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这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增强拒黑防黑的政治自觉。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部署安排,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高位推动,强化案件攻坚,密切联动协作,深化以案促改,持续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近三年来,惠州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55件826人,处理761人,其中包括了刘洪案在内的一批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市纪委监委将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举措,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助力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
南方日报记者罗锐
通讯员陈惜辉李斯
线索摸排
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清仓清结
过去一年,惠州加大“惩腐打伞”力度,全年立案数新增600件634人。明显成效背后,离不开市纪委监委的努力。市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部署,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惩腐打伞”工作,市纪委监委专项办制定印发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市纪委监委始终把线索摸排管理作为专项斗争的最基础工作,所有线索按照“第一时间归口、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对账”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近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15条。
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完善线索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同时推进清仓清结,全面开展积存问题线索和在办案件大盘点,制定分级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督促督办查处进度,对账销号,确保实现“存量清结”“增量随结”。
案件攻坚
确保重点案件有领导包有专班查
去年1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远锋等11人“套路贷”涉恶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去年5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宏军挺等15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这两个涉恶涉黑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此前由惠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查处。
市纪委监委强化案件攻坚,加大挖“伞”力度,落实逐案过筛,健全包案制度,确保重点案件有领导包、有专班查。此外,深化协同机制,持续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四同步”“双专班”以及常态工作机制,实现“扫黑”与“打伞”、审查调查与审查起诉高效衔接。
为倒逼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强化专项督导,对各县(区)挖“伞”案件“回头看”情况组织开展兜底复查,重点倒查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存在“伞”不挖、工作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同时落实通报约谈,每月定期通报各县(区)“惩腐打伞”工作排名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推动各县(区)“惩腐打伞”力度持续加大。
以案促改
督促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机制
“发生在身边的这些案件发人深省。”观看了《贪欲的代价》《“五多”村支书的不归路》等警示教育片后,一些党员干部感叹道。市纪委监委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分类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同时对外通报曝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增强警示效应。
市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通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落到实处。
市纪委监委推动行业清源,监督保障社会治安、工程建设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查处宏军挺案后,市纪委监委督促仲恺高新区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规范村企合作开发、拆除“两违”、社会治安管理等行业清源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纪委监委将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举措,坚持惩治力度不松,做好做实以案治本,建立长效常治机制,健全完善问题线索滚动摸排、黑恶案件逐案过筛、协同办案“四同步”“双专班”、专项督导“专班制”等工作机制,探索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注重监督关口前移,着力健全抓早抓小机制,紧盯权力运行环节,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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