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龙门县麻榨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D07-04单元格用地性质与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21-01-30 08:40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本年度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龙门县麻榨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7-04单元格用地性质与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事宜。现公示如下:

根据《龙门县麻榨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7-04单元格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内容为: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54米,停车位配建标准≥0.8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会议同意将D07-04单元格的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后的D07-04单元格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内容设定为: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0.5个/户,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地下室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0%。该单元格内统筹配套设施要求:社区服务站≥60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在建筑物首层,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且不低于100平方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zrzyj@longmen.gov.cn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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