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 省外来(返)惠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证明

惠州日报 2021-01-26 08:00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斐)1月23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三减三非必要一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惠、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惠州市职工群众在春节尽量留惠过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在惠过节。各单位各部门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提倡家庭和私人聚餐等活动控制在10人以下。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要制定防控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办批准。

《通知》明确,春节期间(1月28日春运开始至3月8日春运结束)从省外来(返)惠人员,抵惠后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报告,并按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

对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返)惠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隔离产生费用自理;对14天内从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返惠的人员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惠人员,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人员居家不外出。如无居家条件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惠的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返惠后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惠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通知》指出,目前广东省各地市均为低风险地区,除八类重点人群外,省内可以有序流动。一旦出现省内中高风险地区,从该地市来(返)惠时,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旅居史流动人员的核酸检测与健康管理措施实施管理。

《通知》强调,社区(村居)要做好假期省外返乡人员以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解除隔离后人员、粵港跨境货车司机、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员和港澳流动渔民(含内地渔工)、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相关工作人员、囯际航班机组人员等八类重点人群来(返)惠人员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在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群管控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从业人群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督促相关人员返抵后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做好自我隔离和报告,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各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本单位离惠员工摸排登记工作,掌握其行踪,并在年后返工前对员工出行情况进行核查,对在中高风险地区探亲的员工劝告推迟返工,对已返回来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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