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闾红兵、惠阳李伟雄涉黑案完成回访评查 当地治安明显改善 基层群众拍手叫好
11月12日至14日,根据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国扫黑除恶办挂牌督办案件及省扫黑除恶办重点督办案件开展回访评查的通知》要求,日前,惠州市扫黑除恶办派出回访评查组赴博罗、惠阳,针对闾红兵等、李伟雄等涉黑案开展全面细致的回访评查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及时掌握全市扫黑除恶办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质效和第一手资料,日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担任组长,市法院法官、市检察院检察官、市公安局扫黑办民警、媒体记者等一行7人在博罗县人民法院、惠阳区人民政府展开回访评查工作,旨在确保案件没有瑕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打掉盘踞博罗某村民小组的黑恶势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18日立案审理闾红兵等19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一案,12月3日至5日期间共开庭审理3天,12月30日审结完毕,案件审理了42天,于去年12月31日进行宣判。
办案民警侦查发现,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博罗某村民小组及周边地区,以闾红兵与敖某杏共同管理的麻将馆为据点,在麻将馆内备砍刀等斗殴工具,依仗人多势众,控制该村民小组的出租屋,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一人受轻伤、多人受轻微伤;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并将获得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壮大组织势力,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形成了以闾红兵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致使当地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极大败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据审理查明事实,博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闾红兵等19人数罪并罚,闾红兵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2万元;依法判处另外17名涉黑犯罪团伙成员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9万元至13万元不等。另一被告杨义林因犯罪时未成年被另案处理,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万元。今年1月6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该案判决于今年7月9日发生法律效力。
打击“村霸”涉黑团伙,缴获枪支子弹一批
2018年11月7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出击,成功打掉惠阳区新圩镇某村一个以李伟雄为首的涉黑团伙,抓获涉黑团伙成员10人,缴获枪支2支(其中猎枪1支、气枪1支)、制式步枪子弹26发、霰弹36发、涉赌手提电脑2台、赌博单据、涉案车辆及银行卡等物品一批。
办案民警侦查发现,该团伙以胁迫、滋扰、恐吓、威胁等暴力、软暴力手段,阻挠、妨碍、插手本地村民、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并通过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方式欺行霸市、收保护费,在惠阳区新圩镇某村一带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去年10月23日,惠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伟雄等9人被控犯敲诈勒索罪及被告人李某昌被控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伟雄、李某昌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均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昌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实地回访评查,倾听基层群众诉求声音
在博罗、惠阳回访评查期间,回访评查组一行听取了县扫黑除恶办、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开展实地回访评查,听取博罗县某村民小组、惠阳区新圩某村民小组干部群众对两起涉黑案件的情况反馈。
回访评查组对两起涉黑案件受害人及关联人进行了约谈,详细了解案件办理的相关情况,并收集到部分受害人及关联人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相关诉求和意见建议。回访评查组同当地基层干部群众、“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座谈交流,认真倾听他们对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意见建议。
“案件判了以后,我们都放心让孩子们出门了!”所在地村民、受害人邓某坦言,现在村里的治安情况变好了,孩子们去串门也不用担心了,村子也恢复了平静。据了解,以闾红兵为首的犯罪团伙被打掉后,当地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成果也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获得感,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在惠阳区新圩镇某村,受害人林某表示,随着黑恶势力被铲除,新圩镇营商环境也有了明显改善,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前因为黑社会组织被迫迁出的企业纷纷都开始回流,村民们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提心吊胆。”另一名受害人欧某如是说。
惠州日报记者张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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