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加亮:从反贪“侦查能手”到坪检公益诉讼“开路人”
▲林加亮(左二)出庭起诉坪山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陈心彤 通讯员 叶洁瑜
今年40岁的林加亮是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人,进入检察系统工作17年,多次获得嘉奖以及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7年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万名侦防能手人才库”。
2018年起,他作为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带领部门办理了一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好的公益诉讼案件,如“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经验在全市推广,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等,迅速打造起坪检品牌业务。17年来,从反贪战场到公益诉讼,他始终初心未改,逐梦前行。
检察反贪
前十五年的主战场
“我是有检察情结的,一毕业我就考入检察院,至今没有后悔过。只要穿上这身制服,看看胸前的检徽,就会充满力量。” 林加亮是广东梅州平远人,2003年从汕头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就从事检察工作。前15年,他一直都在反贪“主战场”充当“侦查能手”的角色。
反腐败斗争中,难免面对各种威胁和利诱,林加亮皆一笑置之,恪守底线,不为所动。在与调查对象谈话时,他总能很敏锐地掌握谈话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谈话时从容不迫,不单单迅速捕捉到调查对象的情绪变化,还能从谈话中抓住对方的逻辑漏洞进行追问,追查出违纪违法事实。“让嫌疑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比单单认定他们犯罪更重要,所以审讯的时候不单要有自信和气场,也要有同理心。”这是他教给徒弟的审讯技巧。
十五年如一日,林加亮始终对检察工作充满热情,默默坚守在反贪工作第一线,先后在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一百多宗职务犯罪案件,十几宗处级或涉案百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就是他最亮眼的“勋章”。
公益诉讼
一点一滴的探索路
检察系统有“四大检察”业务,除了刑事检察,其余的都在民事行政检察部。2017年5月,林加亮调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主办了该院首宗职务犯罪案件,并参与新建院的筹备工作,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涉及职务犯罪7人。
反贪反渎转隶后,2018年起,反贪业务出身的林加亮从头开始学习业务知识,四处“拜师傅”,出差也不忘从其他检察院“淘”点先进经验回来。凭着这股子韧劲,他带领大家将坪山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业务从无到有发展起来。
解决困扰群众一年多的“臭气扰民”问题需要多久?林加亮给出的答案是10天。2018年1月26日,接人大代表反映,龙田街道某处基本农田上建有肥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严重影响了周边4万多居民和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第二天,林加亮带领办案组深入现场走访,仅用2天时间就完成了初查工作。2月1日,他向行政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职。2月6日,该地块上的违建及硬底化设施被强制拆除。“情注民生,热心为民”,这是基层群众给他的满满赞誉。而作为公益诉讼的“开路人”,他迅速打造起坪检品牌业务,开创基层检察新思路,多次获得嘉奖,并连续两年被评为“坪检之星”。
执剑止损
穷尽办法与时间赛跑
每个公益诉讼案件的背后,都是一场场与时间的赛跑。“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快速、有效地解决公益损害。案件处理每增加一天,公共利益损害就会延长一天。”林加亮想尽一切办法与时间赛跑,尽快终止公益损害,这也是他办理公益诉讼案的原则。
近三年,他带领部门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28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194份;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2件;督促复绿林地共计104.9亩,督促恢复耕地76.79亩;提起坪山和深汕特别合作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共计262万余元。第四检察部连续两年获评院先进集体、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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