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抵罚款助力城市文明建设

惠州日报 2020-09-23 07:24

所谓良法善治,就是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为文明立法”体现的正是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精神要义。“为文明立法是一件大事情,对文明城市工作是一个强有力的促进,可参照深圳、浙江湖州等地做法,规定对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人可以通过自愿参加社会服务,折抵罚款。”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组织自觉守法。“对于部分既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又属于社会常见不文明行为的情形,通过"社会服务折抵罚款"让行为人在参与社会服务过程中,换位思考,反思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而改正错误。”该负责人说,执法者也可避免“以罚代管”,让执法更文明更人性化。该负责人建议《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可通过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的适用范围,同时对申请人的条件加以限定。比如对于三乱两随(即乱丢纸屑、乱扔烟头、乱扔果皮,随地吐痰、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如果社会危害程度较小,对于初次违法行为人实行社会服务折抵罚款,可以更好地让市民明白自己对保持环境卫生的责任,唤醒他们的文明自觉与参与意识,增强当事人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守法意识。

惠州日报记者谭琳

通讯员谭文静

新闻推荐

人工智能民事主体地位探究

人工智能时代已然来临,诸如人脸识别、无人驾驶、智能机器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人们一方面享受着人工智能所带来的便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