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城区划定区域10月起禁止露天烧烤 违者最高罚款2万

惠州日报 2020-08-13 07:51

惠州日报讯 (记者庄灏 黄尉宏)从10月1日起,惠阳城区范围内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以解决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空气、占道经营、妨碍交通、损害群众身体健康、扰乱市民正常生活等问题。

根据公告,惠阳区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为:以淡水立交桥为中心,坪山河以东、淡水河以南、淡澳河以西、惠阳大亚湾行政界线以北所包含区域,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划定范围将随城市的发展变化再行调整。

违反露天烧烤禁令有何处罚?公告明确,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从事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的,由惠阳区城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责令整改,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在其他非禁烤区域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公告提醒,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手续,安装使用无烟炉具,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无营业执照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室内烧烤店,由惠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室内经营条件从事烧烤的经营户,由惠阳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然不达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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