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借书不得过三种;污损卷面,罚令重订;破烂遗失,罚令赔偿,后不复借……”“丰湖书藏”管理模式堪比现代图书馆

羊城地方 2020-08-07 10:30

插图/杜卉

统筹策划/羊城晚报记者马勇陈骁鹏

文/徐志达吴定球何志成

雍正十一年(1733),清政府谕令各地在省会设立书院,并拨给专项资金。上谕言:“近见各省渐知崇尚实学,不事沽名钓誉之为,而读书应举者亦颇能屏去浮嚣奔竞之习,则创建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砺行,有所成就,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以此为肇端,各级官办书院很快被办成全国各地大小不等的学术教育中心。

惠州丰湖书院从康熙中期择址迁建,到雍正年间因文字狱牵连一度被废止,又到嘉庆初重返原址二度复建,创建丰湖书藏,到光绪末改办惠州府学堂并成为粤东辛亥革命重要据点,再到成为广东四大著名书院之一。其间,客家人不断迁入复界区落担开基,惠州乡村书院大量涌现,东江科举人才和客家文化勃焉而兴,为沉寂多年的文化教育增添了一道亮色。

今丰湖书院前身为“惠阳书院”

光绪《惠州府志》载:“今丰湖书院,旧名惠阳书院,在西湖永福寺右,国朝知府吴简民建。”

吴简民,福建南安人,雍正九年任惠州知府。雍正九年(1731),他在丰山永福寺拆寺的西厢建惠阳书院,此举填补了丰湖书院“失踪”所造成的空白。

永福寺地处西湖西北岸,是环境阴森的古刹,而寺旁的书院则是有阁有轩,面向西湖,风景优美,是士子们潜心读书的好地方。

惠州知府吴简民把惠阳书院建在永福寺西侧,不仅是因为该寺靠山面湖,“形胜为吾郡丛林最”,而且它与惠州的历史文化和书院讲学,有着久远的渊源。

早在明代嘉靖二十二年(1543),王阳明入门弟子、揭阳人薛侃过惠游湖,应惠州学者叶时等人之请,就在永福寺设席布道,传播阳明学说,四周“学者闻风而至,接引不倦,李鹏举、叶萼尤日侍讲席”(光绪《府志》),“粤派王门自此开”(江逢辰语)。

此后一百余年,永福寺成了惠州学子讲学读书进德修业之地。晚明“湖上五先生”中至少有四位,即叶春及、叶梦熊、叶萼和杨起元都有过在该寺读书讲学的经历。

惠阳书院在永福寺中兴办的时间并不太长。郡人陈鸿猷《迁建丰湖书院碑记》有谓:“惠故有书院名惠阳,在永福寺侧,就圮者十余岁”,此记作于清嘉庆六年,逆推“十余岁”,可知惠阳书院大约废于乾隆五十年左右,前后办了六十年。

嘉庆六年,惠州知府伊秉绶应惠州十属绅士之请,将惠阳书院迁回黄塘寺左重建,并复名为丰湖书院,揭开了该书院最为辉煌的历史篇章。

重建丰湖书院掀起辉煌篇章

清嘉庆三年(1798),当时中国文坛上星光耀眼的一流人物伊秉绶主政惠州,惠州沉寂多年的文坛果然生机重现,气象一新。

伊秉绶任惠州知府期间,尤重教兴文,倡率躬行,多所建树,影响深远。他着力整治湖山,在白鹤峰重修东坡祠,藉着在墨沼中掘得东坡墨砚而发起诗歌唱和活动;在西湖重修朝云墓,亲自题写墓碑,函驰海内文士征集诗文。这两项面向全国的征诗征文活动,参与者都是当时的著名诗人、文章大家,惠州一时受到全国文化人的关注。

重建丰湖书院,是他在任期间的最大善政,深刻而又长久地影响了惠州的文化教育。关于重建惠州丰湖书院的缘起,伊秉绶在《丰湖书院记》中有简单记叙:“……国家尊崇正学,海隅向风。秉绶守惠之次年,以十州人士之请,改建书院于城西湖上。又次年落成,易名丰湖书院。”

邑人陈鸿猷作于同时的另一篇文章《迁建丰湖书院碑记》,对了解重建丰湖书院的缘起过程、形势规模等都作了详细的记载:“惠故有书院名惠阳,在永福寺侧,就圮者十余岁,绅士屡请重建,以费巨不果。嘉庆四年(1799)己未六月,太守伊公至,于是十属绅士以岁试咸在,乃集议以请。太守欣然许诺称善,事遂以成……实从兹役经始于嘉庆庚申岁六月,落成于辛酉岁之冬,总为费约白金五千。工既竣,太守乃名曰‘丰湖书院’。”

伊秉绶不但复建了丰湖书院,还身体力行坚守白鹿学规,倡导实学,为书院乃至于整个惠州带来了一股朴实清新的学风。

丰湖书藏藏书量冠绝广东各书院

光绪十年,中法战争事发,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议和,签订“中法简明条约”,举世哗然,以为这是不败而败,丧权辱国。少年气盛的梁鼎芬上疏弹劾李鸿章,指李有“六可杀”之罪。结果反“被追论妄劾,交部严议,降五级调用”,成了清代绝无仅有的“从九品翰林”。

梁鼎芬于光绪十二年(1886)来到惠州,时年28岁。创建丰湖书藏,是梁鼎芬对惠州士风影响深刻。关于丰湖书藏的建立,梁鼎芬在丰湖书院的高足李绮青曾作文追述:“……书院之西,建楼三楹,四部略备,名曰书藏。既定借书之约,复设扫蠹之佣。亲手题签,自装部目……盖书院之有书藏,由惠州始也。”

当时,惠州人家藏书不多,借阅尚难,谁会捐书?为此,梁鼎芬专门写了捐书启事向四方求助。这则启事后来被完善为捐书约,是著名的《丰湖书藏四约》之一,其主要内容有:凡愿捐者,未曾购书,以书价捐入,交董事办理;凡愿捐者,无论捐书捐货,交来时记写姓名、爵里,以便刻印;每书第一卷内,上盖“丰湖书藏”石印四字(凡卷内有此四字,愿嗜书者卖书者切勿购售,阴德无量)等。

梁鼎芬的这一举措,得到两广总督张之洞的大力支持。在张之洞的帮助下,梁鼎芬很快就收到各地捐来的大批书籍,多达46000余册。

丰湖书藏除拥有“名人集部孤本不少,各省府县志搜集尤多,非各书院藏书所可及矣”的特点外,其藏书数量在当时广东各大书院中也是首屈一指。

在梁鼎芬及后继者的不断努力下,丰湖书藏藏书逐年增加,最多时达10万册。是广东早期较具规模的图书馆之一。

已有现代图书馆管理制度雏形

为管好用好这些图书,梁鼎芬除雇请专人管理书藏外,又亲自制订丰湖书藏管理制度,亦即《丰湖书藏四约》。

《藏书约》明文规定:“每楼一层,置长木桌四张,为检书晒书之用”,“有椅可坐,便于看书”。可以说这已经是很接近现代图书馆的阅览室了。

在《借书约》中他又明白地说:“有书不借,谓之鄙吝;借书不还,谓之无耻。今之书藏乃一府公物,非一人之私有。不借不如不藏,不读不如不借。务使人人保护,人人发愤,历时概久,沾溉斯多。若许慈胡,潜莫相通。”此可见他创立书藏的宗旨。

因为藏书来之不易,数量无多,为求人人能从中得益,他规定:“借书不得全秩携取(五本为一部者,许借一本,第一本读毕,再借第二本。若一本为一部者,许在书藏桌上翻阅,不带出)。”“凡书五本一部以上者,以四本为限,不得多借(期止十日,易于终卷一也;卷数无多,便于携带二也)。”“凡借书不得过三种(种数过多,难于查检,且贪多则不实,好博则不专,非读书有得之道)。污损卷面,罚令重订;破烂遗失,罚令赔偿,后不复借(董事、掌书生徒询情不究者,赔偿斥退)。”“借书者,是日清晨亲到书藏携取,用洁净布巾包好,徒手者不借。”

尤为特别的是,《借书约》还明白规定:书藏之书籍,不得借予地方长官、衙署幕友、学校教授官、监院等“公门中人”,因为“公门转折,事繁弊杂”,怕书借出后收不回来,充分显示了梁氏独特不羁的个性。

惠州丰湖书院《丰湖书藏四约》分借书约、守书约、藏书约、捐书约四部分,计五十六条,在清代藏书规章中,以其条目为最多,内容亦最为详备,很多已具备了近现代图书馆管理制度之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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