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文旅企业可申请贷款贴息本次贷款贴息总预算不超140万元,8月19日截止申报

惠州日报 2020-08-12 08:10

惠州日报讯 (记者谭琳 龚妍 通讯员魏军)为全力支持惠州市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冲击,纾解生产经营困难,稳步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有序复产,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精神,惠州市获省文旅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4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贴息扶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

据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贴息扶持: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旅行社、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演艺、文化娱乐场所、动漫、艺术品、文化会展、文旅装备制造等业务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发生的贷款类型仅限用于保证企业发展和必要的保障性供给等与正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费用的短期流动性贷款,以及文化和旅游项目贷款,其中,对短期流动性贷款贴息予以优先支持;近两年或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新增贷款及存量贷款的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贴息率最高不超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贴息率最高不超实际贷款利率),具体贴息率将根据企业申报量进行确认。本次贷款贴息财政总预算不超140万元。

本次贷款贴息是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项目,在2020年2~7月期间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按一定的贴息率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贷款贴息金额最高不超20万元。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请表可在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wgltj.huizhou.gov.cn/)下载。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企业按所属辖区,向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申报。市直企业直接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受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须同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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