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人定路定责,26名路长走马上任 惠州全面推行交通管理“路长制”

南方日报 2020-08-11 06:15

交警对没戴头盔的电动车司机进行交通文明宣教。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8月10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河南岸中队民警柳国庆多了一个新身份,他是“演达大道—和地路—南岸路闭环沿路”的路长。他的工作除了开展日常巡逻管控,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通过更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负责的路段更加安全、顺畅。

同一天,与柳国庆同时走马上任的路长,惠州市还有25名。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迎复检工作,优化公安交通管理勤务运行模式,争创与“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相适应的交通管理工作格局,惠州市公安局正式在全市交警部门推行交通管理“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

●南方日报记者林文通通讯员钟桢

针对交通“痛点”设立责任路段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惠州市道路交通压力逐渐增大。如何合理铺设警力确保交通顺畅,同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维护交通秩序成为摆在当地公安交警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城市经验,今年7月,惠州市公安局开始谋划制定“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并定于8月10日正式推行。

“目前,"路长制"刚开始推行,先在惠城区和仲恺区设了26名路长,其他县(区)公安机关将结合实际,在城区范围内各选取若干条路段推行"路长制"。”据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能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惠州市“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按照现有警力资源和配置规模的实际情况,首先在市区交警大队各路面中队辖区选取1至3条线路作为推行“路长制”的责任路段,探索和不断完善“路长制”勤务工作的机制途径。

根据安排,这一勤务工作模式以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堵点、乱点和事故高发点段为重点,以“校圈、商圈、医圈、景圈、行政圈、餐饮圈”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为切入点。其间,各交警大队根据警力情况、辖区交通特点,综合考虑主、次干道和内街小巷的社会关注度、民生保障要求、交通影响程度等因素,尽量按照线路闭环设立“路长制”责任路段,并在闭环线路内切实强化交通秩序净化举措。

“"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将以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守法率、预防事故安全率、道路交通畅通率、交通设施完好率、群众对这一工作的满意率作为成效检验标准。”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的本质是让广大交通民警、协管员以责任为牵引,扎根路面、服务群众。同时,也借鉴了当前惠州社区警务的做法,让警力真正沉到路面,通过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进而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强化群众主体意识,形成交通秩序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路面设置路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惠州公安交警部门对各级路长人选及其主要职能都作出具体部署。

当前,辖区总路长由交警部门各路面大队负责人担任,是道路交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面中队负责人为分路长,对中队辖区交通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在明确上述职责后,路面中队再按照“一路一路长、一路一团队”的原则,对划分的责任路段指定一名民警担任路长并组建团队。路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中队领导或民警担任,团队成员一般由若干辅警组成,在路长指挥下负责责任路段的日常管理和群众工作。

日常工作中,路长及其团队成员除了做好“高峰站岗”“平峰巡线”及视频巡查外,当前群众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乱点、乱象也将是他们重点查处、整治的内容。例如对责任路段中出现的路内停车格设置路障、人行道停车格设私锁或其他障碍物,以及停放“僵尸车”等行为开展整治清理;对施工路段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并做好台账登记。同时,还要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违规停放、不戴头盔、违规载人、不靠右行驶等行为进行治理,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为实现交通秩序警民共治,路长及团队成员还需要到责任路段的主要单位、企业、沿街商家店铺等开展常态化交通宣传,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密切警民关系的同时,发动群众特别是保安、教师、商户等力量参与交通秩序管理。

“为配合"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的推行,目前我们还有一系列配套举措正在实行中。比如在路面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印发路长联系卡等。”据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设施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交警部门会在每条实施“路长制”的路段设置若干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单位、职责、联系方式和责任路段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与“路长制”相对应的考评办法也已经设立并试行中。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完善奖惩机制,确保推行“路长制”的责任路段实现路面管控能力明显提升、接处警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交通警情明显下降、群众投诉明显下降、路面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交通乱点乱象明显减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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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交警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为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用实际行动给文明城市复检工作助力,惠州交警从8月4日起在市区江北、江南共设10个“文明交通宣教点”,以“大兵团”集中作战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据统计,通过两次行动,全市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8205宗,教育劝导摩托车、电动车(含未佩戴头盔)23446宗;全市共查处行人违法1011宗、教育劝导10904人;全市非现场查处违停3765宗。

行动期间,执勤民警严格、规范执法,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对行人、电动自行车轻微交通违法,通过登记、抄写保证书、转发微信群、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劝导教育。同时,让违法者“穿上黄背心,戴上小红帽,举起小红旗”在路口体验执勤,协助交警维护路口交通秩序。针对未按要求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执勤民警在开展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动员当事人先行购买头盔或让亲友送来头盔,戴上头盔后再上路行驶,有效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接下来,惠州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狠抓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让“一盔一带”成为习惯,共创文明、美丽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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