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交警推行“路长制”勤务新模式,构建交通管理新格局 惠城仲恺中心区26名“路长”上任

惠州日报 2020-08-11 07:27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杨熠 特约通讯员钟桢)昨日起,惠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式推行“路长制”勤务工作新模式,市区中心区每一条交通要道都迎来了自己的“路长”。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优化公安交管勤务运行模式,全力争创与“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相适应的交通管理工作格局,市公安局决定推行“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以中队为单位,在辖区重点路段明确“路长”,实行责任到人,并组成“民警+辅警”团队。一方面加大各类交通违法整治力度,让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和设施优化,确保交通安全、通畅、有序。

“我们以整治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堵点、乱点和事故高发点段为重点,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划分责任路段,明确"路长"和管理团队,立牌公示,强化显性用警、高频用警、下沉用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管理新格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市中心区(惠城、仲恺)共设26名“路长”;各县(区)公安机关将结合实际,在城区范围内各选取若干条路段推行“路长制”。

8月10日15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云山中队民警刘义宁驾驶警用摩托车来到市区江北三新北路巡查,这已是他当天第三次巡查这条路。刘义宁发现有电动车驾驶人逆行,赶紧过去拦停,将其带到附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并让其签下《保证书》承诺安全文明驾驶。“文明交通不光靠处罚,更要靠教育。”刘义宁告诉记者,“这种新模式增加了交警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提高交警的管事率,对整个交通管理工作会有促进作用。”

“不管上下班,只要是"路长"辖区的事都得管,比如像交通设施、有没有交通违法等情况,群众有什么问题随时处置。”新任“路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女子队民警古军营认为,“路长”落实责任不分上下班,这样不仅见警率提高了,也能真正“下沉”到路面和群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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