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 明确镇街功能定位黄晓葱

惠州日报 2020-06-23 07:39

镇域强则县域强,县域强则市域强。近年来,惠州市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基层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乡镇街道管理体制不全、“小马拉大车”等矛盾日益凸显,亟须通过系统性变革,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明确各县(区)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并以此为逻辑起点,科学合理配置职能、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力资源。例如,以生态环保为主的乡镇不宜像经济发达镇一样过分强调抓招商引资;街道则要更加注重抓党建、社区发展、公共服务等工作,等等。其次,要因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比如,为更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基层统一设置应急管理机构,以实现规范化管理。此外,还要着眼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借鉴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珠三角发达地市基层事业站所改革等成功经验,紧贴基层实际,对乡镇街道“七站八所”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一套系统完整、简约高效、运行顺畅的管理体制,是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的关键。2019年,中央出台《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强化了乡镇街道在审批服务、综合执法、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力量资源整合。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厘清乡镇街道同上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体系,为基层“轻装上阵”提供支撑保障。在此基础上,从基层“接得住、管得好”角度,科学合理、分类分批下放各类职权,并建立动态“收放”机制,避免权力的“空放”。值得注意的是,要牵紧牵牢事关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综合执法这个“牛鼻子”,特别是在执法能力锻造、规范化执法、廉洁纪律等方面,上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执法监管等,避免执法事权下放后,造成“按下葫芦浮起瓢”等问题。此外,还要强化党(工)委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协调,建立乡镇街道一体工作指挥平台,解决“条块分割”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目前,乡镇街道反映最多的是人、财、物保障问题。笔者认为,乡镇街道的保障能力不足实质上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归根结底是体制障碍。比如,基层反映尤为强烈的编制资源问题,其症结根源是基层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激励方法不多,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消极心理,个别镇街的编外人员往往成为工作的“主力军”,与编制资源不足问题关系不大。其次,在财政保障方面,除办公开支外,镇街面临的很大一部分的财政压力源于编外队伍的开支,要通过财政、科技、机制等手段,比如,采取政府专项事项财政购买服务机制,实现“养事不养人”;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乡镇街道与上级部门的信息共建共享,减少对人手的依赖,真正实现基层队伍提效、财政保障有力、技术支撑高效的“三赢局面”。此外,还要建立权责清单落实监督机制,切实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减负赋能”,确保各类人、财、物等资源真正落到发展一线,推动乡镇街道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市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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