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安全面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去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1234起,为群众办实事13293件

惠州日报 2020-05-22 08:40

驻村民警与群众深入交流。

去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提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惠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基层安则社会安、基层稳则全局稳”这一公安工作基本规律,创新实施以民警为主、警辅人员为辅的“一村(居)一警”警务机制,着力打通支撑实战、服务便民、警民互融三个“最后一公里”,并将此警务机制作为事关公安事业长远发展,事关创新完善社会治理大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抓紧抓牢、常抓不懈。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专群结合、协同共治农村和社区警务的新路子。

去年推行“一村(居)一警”警务机制以来,惠州市公安机关将2063名公安民警和警辅人员派驻到全市1281个村(居),专职负责“一村(居)一警”工作,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基层干部群众对“一村(居)一警”工作和驻村(居)民警赞不绝口。特别是在今年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全市驻村(居)警力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迅速融入“三人小组”,闻令而动、勇挑重担、同向发力,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事实证明,惠州市公安机关“一村(居)一警”工作既与上级部署要求高度契合,也完全符合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和新形势下社会基层治理需求。

五大举措强势推进“一村(居)一警”工作

一年来,市公安局党委将“一村(居)一警”工作作为党委核心工程,置于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重要地位,局党委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各派出所、村(居)一线实地调研考察,并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高位谋划推进“一村(居)一警”工作。根据市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采取“五大举措”强势推进“一村(居)一警”工作。

保障下沉。按照“惠城区不少于50%、其他县区不少于40%”的比例,将各地民警充实到派出所,强化基层一线力量。在确保警力真正充实到基层一线,解决好“人”的问题的基础上,坚决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把警力派驻到村(居),保证人员力量先行到位。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逐步解决办公设置、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人员保障等经费,为“一村(居)一警”工作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建章立制。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机构,高标准、高站位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同时,精心研究制定《推行“一村(居)一警”警务工作机制实施意见》《“一村(居)一警”警务机制工作规范》《驻村居警力工作手册》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建立完善涵括日常运作、组织保障、交流培训、宣传推动、挂点联系、督导推进、绩效评价的制度体系。

试点先行。在全市7个县区,每个县区选取3个村(居)作为试点进行重点培育,着力以点带面,实现渐次开花。同时,注重发现培养各地“一村(居)一警”工作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做法,强化指导帮扶和宣传引领,不断创新推出可参考、可复制的样本和经验。

强力推进。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和强力推进“一村(居)一警”工作,作出系列部署,并通过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培训会议、风采展示等方式,持续加压升温、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市公安局党委决策部署,参照市公安局做法,共同发力,各项工作进展迅速,不断打开新的局面。

经验提升。全市公安机关认真遵循“实践—认识—实践”的发展规律,注重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提升,在历经一年多时间的发展积累,各项工作逐步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瓶颈不足,立足长远发展现实需要,作出面对转型考验期,全面推动“一村(居)一警”工作提档升级的决定,并认真制定了行动计划,为“一村(居)一警”工作实现常态长效、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现“警在村居中走、事在村居中办”

一年来,惠州市公安机关坚持“以警为本”原则和民意导向,紧扣驻村(居)警力9个方面职责任务,广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主动撬动社会各方力量,扎实深入推进“一村(居)一警”工作,全面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惠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通过一年的努力,真正实现了“警在村居中走、事在村居中办、矛盾在村居中化解、治安防范在村居中落实、执政能力在村居中体现”,基层基础弱化境况不断改善,警民鱼水关系不断密切,基层联动治理格局不断深化,村警工作逐渐深入人心、广受好评。

一年来,惠州市基层治理格局不断深化。各级公安机关全力撬动各方力量,形成“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模式。依托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相应工作意见,将“一村(居)一警”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夯实“一村(居)一警”工作的政策、装备和经费保障。扛起守护村(居)平安的大旗,广泛发动村(居)委、治保会和联防队员、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充实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探索建立“一村(居)一警”工作与“两站两员”、与村(居)“两委”干部、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3+N”动态结合的工作模式,不断吸收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不断拓展延伸更多工作接口,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共建共享”格局。树立靶向思维,精准整治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树立靶向思维,全面掌握每个村(居)的基本情况,精准研判和分析各个村(居)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按照“一村(居)一品”和“一点一策”的工作思路,制定行之有效、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大力实施靶向治理、精准治理。通过精准整治每个村(居)的最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最终达到“解决小问题、汇聚大平安”的良好社会治理效果。

积极当好宣传员、组织员、调解员

一年来,惠州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驻村(居)警力积极当好辖区安全防范的“宣传员”,结合开展日常走访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积极主动深入村(居)辖区,深入学校、企业等单位以及各类经营场所和群众家中,认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盗窃、诈骗等常见警情以及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驻村(居)警力累计深入群众开展走访宣传148000余次、专题宣讲1200余次,消除安全隐患14528个,有效提升村(居)辖区及广大群众对突出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隐患的自防意识及防范水平。强化治安管控,形成有力震慑。

驻村(居)警力积极当好辖区治安防范的“组织员”,通过加强走访排查,以及依靠村(居)委干部、辖区群众等方式,累计收集掌握各类线索32902条,指导组织巡逻队伍7081个。全面分析村(居)辖区的警情分布情况,在警情高发的商圈、厂区、市场及外来人口聚集区等重点区域增设“一村(居)一警”工作点,通过发动依靠群防群治力量、提升人防技防震慑、公布驻村(居)警力联系方式、落实“一点一策”精准整治等举措,全面压减辖区的警情和案件数量,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驻村(居)警力积极当好辖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通过常态走访、重点排查及微信工作群了解等渠道,准确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机制,积极推动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依托“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非公安业务和复杂矛盾纠纷的分流处置工作,累计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11234起,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案结事了、人和村稳。

灵活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一年来,民警参与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驻村(居)警力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深化爱民为民情怀,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理念,实现由传统社区警务模式向现代驻村(居)警务工作模式的转变。开启了“互联网+”、掌上警务、“线上服务带动线下管理”和“解决小问题、汇聚大平安”等形式鲜活、可接受度高的新型警务工作模式。强化科技手段运用。依托“智慧新警务”战略,创新研发了“一村(居)一警”工作APP、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平台,切实提升驻村(居)警力工作效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村(居)委和辖区企业等支持,大力开展智能设备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居)大力加强“天网工程”“智能安防区”建设,利用科技赋能、智能增效,在解放人力的同时,极大增强了打防管控能力。

一年来,警民和谐鱼水关系不断密切。村(居)、社区是最小的基层细胞,也是群众最集中的地方。自推行“一村(居)一警”机制以来,全市将2063名公安民警和警辅人员派驻到1281个村(居),实现对所有村(居)的全覆盖。据群众普遍反映,自派驻以来,驻村(居)警力坚持“警在村居中走、事在村居中办”,如今“村村见警、处处见警、事事见警”,无论有什么事情,不需要找派出所,给驻村(居)警力打个电话就能解决,感觉安全更有保障了、幸福感更强了。全市驻村(居)警力紧紧围绕9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服务前置,主动接近群众,贴心服务群众。坚持民意导向,广泛收集、及时掌握、主动回应群众的建议和诉求,累计走访群众247368户,为群众办实事13293件;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职责,组织治安、交警、户政、出入境等窗口业务部门梳理了14项“放管服”便民清单,依托移动警务终端、便民小程序等载体将“放管服”改革举措延伸到村(居)一线,各地村(居)特别是农村偏远村(居)建立警务工作室每周半天定期开放制度,通过坐班服务、预约服务、走访上门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办事周折,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惠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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