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涉案财物处理公告
2011年3月15日,惠州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在巡逻期间拦截了一辆车牌号为鄂D33557蓝色大货车,并当场从该货车车厢内查获三极管、大电容、电话线、二极管、变压器等一大批电子配件,随后将该案移交到惠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处理。经查,该批电子配件属于三无产品,经侦大队依法扣押了该批电子配件。请上述财物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11月17日)到惠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3)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本单位将依此规定将上述扣押在案的物品视为无主涉案财产进行依法销毁处理。
联系人:徐广华、罗文军
联系电话:0752-3883273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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