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卖口罩诈骗14万多元一男子被判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

惠州日报 2020-04-28 08:41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李燕文 贺小山 通讯员孙家熙 杨汝欢)4月24日上午,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对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隔空”出庭支持公诉,博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据悉,该案是该县检察院办理的第四起防疫物资诈骗案,也是目前博罗县涉案金额最大的涉疫案件。

租住在博罗县福田镇的被告人刘某某今年2月借疫情紧张、口罩稀缺之机,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从互联网下载生产海鸥斯牌KN95口罩的视频和图片后,通过抖音、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诱骗多名被害人添加其微信,骗取口罩款,假称发货后拒绝与被害人联系。

截至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害人达6人,涉案金额14万余元。刘某某所骗赃款用于归还网贷、购买高昂手机、摩托车等,目前仍有7万余元未缴回及退还被害人。

获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起案件后,博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涉疫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就证据收集完善和法律适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该院当天即完成审查逮捕工作,对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涉案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夯实证据体系,形成证据锁链。

4月24日上午,庭审以远程视频连线进行,合议庭、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身处各地“隔空”开庭。博罗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截至目前,该院决定批准逮捕涉疫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3件3人。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案件高质高效办理,该院制订了《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远程办理工作办法》,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和智能司法服务平台“云办案”,凸显战“疫”时期司法智慧,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

新闻推荐

水口88岁老党员陈畅纳:捐款万元助抗疫 发挥余热显风采

“惠城战疫·先锋事迹”之四南都讯记者杨振华在近期抗击新冠肺炎的战斗中,惠城区医护人员、基层党员、社区工作者等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