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首例香港长者居民医保办结香港居民凭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银行卡即可办理

惠州日报 2020-04-10 10:29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荟婷)“拿到居民医保,以后就不用惠州、香港两地跑,买药看病也能报销了。”日前,94岁的香港长者陆永华在香港工会联合会惠州工联咨询服务中心主任顾烈忠及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市区龙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居民医保。顾烈忠告诉记者,这是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来,惠州市首例办理居民医保的香港长者。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办理流程简洁迅速。陆永华填写《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自助刷卡缴费,办理完成。

陆永华告诉记者,以前感冒发烧去看病都要自费,有了居民医保就能报销,也不用每隔3个月到半年返港取药。“我上了年纪,腿脚也不方便,回一趟香港太麻烦了。”陆永华说,他出生于惠州市惠城区,后随家人去了香港,1996年回到惠州市至今,已取得居住证。

“香港居民办理居民医保的首要条件是持有内地居住证。”顾烈忠告诉记者,香港居民只需带上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银行卡即可办理。“银行卡主要是用于缴费,不一定要本人的银行卡,接着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购买居民医保即可。”顾烈忠说,在惠州的香港长者还有很多,接下来,有需要的长者也可以自行前往办理。

据了解,2018年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以及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务。

相关链接

港澳台居民可在内地参保

2019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暂行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适用人员范围。《暂行办法》将在内地(大陆)就业和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的两类港澳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

二是适用险种范围。《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是待遇享受。《暂行办法》明确,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四是经办程序。《暂行办法》明确,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

五是双重缴费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相关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六是政策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内地(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机构就社会保险事宜作出具体安排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张荟婷)

新闻推荐

宅在家里“云游”四海疫情之下不少惠州市民选择“云旅游”感受诗和远方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春天是最适合外出游玩的季节,但疫情之下,许多人只能宅在家中。不过,现代科技的发展让人足不出户也能“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