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行政处罚 减少检查频次仲恺环保部门出六条实招为企业减轻疫情影响

南方都市报 2020-03-13 06:05

[摘要]仲恺环保部门出六条实招为企业减轻疫情影响

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疫情对经济运行和环境保护带来的冲击有目共睹,为减轻疫情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近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研究制定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的通知》,从倾斜执法力量、减免行政处罚、主动优化服务等方面出六条实招,对守法记录良好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检查频次,对首次出现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并愿意积极整改的企业可免予处罚,开通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帮助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共克时艰。

对严重违法行为仍“零容忍”

通知提出,仲恺环保分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统筹安排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对守法记录良好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检查频次,但对偷排等严重违法行为仍需坚持“零容忍”。

据悉,减少监管检查频次的对象是守法企业,为降低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经营成本铤而走险偷排废水废气,一旦被查处,除面临环保行政处罚外,还将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若偷排废水中铅、汞、镉、铬、砷、铊、锑超标3倍或镍、铜、锌、银、钒锰、钴超标10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失的,还将承担巨额的修复费用及赔偿责任。

对两种行为免于处罚

除了减少检查频次外,仲恺环保分局还对两种行为免于处罚。一是对在12个月内首次出现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能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积极整改的企业,环境影响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责令改正,可免予处罚。二是对已下达告知书、未下达决定书的企业,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并主动关停或补办手续,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污染小等违法行为,并能证明生产经营受疫情严重影响的,经核实可免予处罚。

这两种优化执法行为,对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也算是雪中送炭,他们可能无意中产生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但态度非常好,能够知错就改,是可以给他们宽大的机会,免于处罚,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信用记录上也减少了负面影响。不过仲恺对其中一种类型违法行为还是要进行处罚,不过是减半罚款。通知称,对已下达告知书、未下达决定书的企业,若生产经营受疫情严重影响,但仍需正常经营的,经核实最多可减免50%罚款金额,但不能低于法定最低金额。

这次,仲恺一些之前没有及时缴纳罚金而要收取滞纳金的企业也有机会免交滞纳金了,可以又少一部分负担。通知要求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主动关闭或补办手续,能主动缴纳本金,并积极整改的企业,可免除滞纳金。别小看这一点滞纳金,环保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每日3%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时,企业需按照罚款本金金额缴滞纳金,如果日积月累的话,滞纳金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已减免16家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罚款

若企业受过环保行政处罚的,其环境违法信息将会被公开,并列入企业的诚信经营档案、社会信用体系,那么该企业将在上市、融资贷款、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受限。我国已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纳入评价体系的企业将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环保良好、诚信的企业可以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资金补助,优先安排环保科技项目立项、建议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及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因此,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若需要进行上市核查、专项资金申请、信用修复的,仲恺环保分局将积极开通绿色通道,主动服务,确保企业可安心谋发展。

目前,仲恺环保分局已落实减免16家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罚款,实实在在减轻了企业的经营负担。这六条实招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管理职能,又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实现民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此次出台的措施共6条,执行期为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所以符合条件的企业,赶紧去向仲恺环保分局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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