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疫情谣言必受严惩自觉自律扎紧 疫情防控的“篱笆” 系列快评之五
据“惠州头条”APP日前报道,徐某龙在网络上散播的“惠州市华通电脑公司已有员工感染肺炎”被证实为谣言。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三天,处分虽然不算十分严厉,但教训非常深刻。
一不小心撒了个天大的谎,再回首已经追悔莫及。这则谣言事件是生动的教材,更是近距离的警示。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传播谣言事件,都在警示我们谨言慎行。
一则谣言可能吸引跟风传播,以讹传讹,引发大众过度解读、过度反应,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谣言点火容易灭火难,消除谣言影响会无端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疫情当前,谣言无疑会干扰防控思路、增加各方压力、引发社会恐慌,陷抗“疫”工作于被动。散发谣言有百害而无一益,不仅引发群众强烈反感、同声谴责,法律对此也明令禁止。法律明确规定,散播疫情谣言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君子慎言,抗“疫”关键阶段更需慎之又慎。不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不作谣言产生的源头,不当谣言传播“二传手”是共识,也是战“疫”基本要求,每个人都应知之行之。
(凌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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