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惠城区加快法治建设进程营造公平高效法治环境

惠州日报 2019-12-20 08:28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惠城区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目前,“三项制度”已在惠城区24个行政执法机关和13个镇(街)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规定,指定各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负责公示工作,登录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公示工作。随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力,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目前惠城区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基本上都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采购了64台单兵执法记录仪、19台4G执法记录仪以及2台数据采集终端,配发给该局业务股及13个镇(街)安监所(含安全员)使用,通过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执法,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能越过权力的边界,守住法律的底线。惠城的行政机关通过内设机构法制部门审核、集体审核和聘用专业律师团队审核等多种方式,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其执法行为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目前,惠城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用权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这"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惠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红光说,这也是惠城区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均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惠城区将继续深化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加强法制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激励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惠州日报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李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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