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惠州市惠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相关要求,我局拟就《惠州市惠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制定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部门
组织单位: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二、听证内容
主要围绕我局起草的《惠州市惠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相关重要制度以及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09:00
地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信访大厅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0名
包括市民代表4名、个体户代表2名、企业代表2名、律师2名。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在惠城区或常住惠城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按报名时间先后(以我局收到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准)确定。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5名,从听证参加人满额后的报名名单中抽签产生。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非工作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惠州市演达大道40号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大楼1520办公室。
(三)报名方法
在本公告下载报名表格(https://url.cn/5D4vTqC),按要求填写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验证。市民和个体户代表请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律师、企业代表请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及单位证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娜,联系电话:0752—7282072。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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