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惠州日报 2019-11-15 09:18

制发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事关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惠城区司法局作为惠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今年6月,《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并实施,为惠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这样一份事关百姓民生的文件是如何出台的呢?

惠城区教育局成立文件起草小组,调研本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现状及实行积分入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学习了外市及惠州市其他县(区)的做法和经验,草拟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按照惠城区司法局的指导意见,经征求相关区直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惠州日报》等媒介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进一步听取专家意见。针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进行了综合研究和公平竞争审查,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提交局务会讨论并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惠城区司法局收到送审材料后,从文件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惠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而后正式印发,主动向社会公布。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惠城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一个缩影,也是惠城区司法局严格依照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工作的示例之一。年初,惠城区司法局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安排,经收集、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了《惠城区2019年度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涉及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经济发展、科技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计划安排。惠城区司法局对各单位送审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文件出台前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保证送审的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开发布的规定向市政府和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率达到100%。(本栏目由惠城区司法局和惠城区普法办主办)

惠州日报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李春缘 李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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