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陵街道杨平路旁26969.4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9-11-04 09:25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本年度第13次会议,审议平陵街道杨平路旁26969.4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根据《龙门县平陵镇总体规划(2011-2030)》,该宗地共有两种用地性质,分别为26957.99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及11.41平方米防护绿地。会议同意26957.99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主要规划设计条件为1.2≤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停车位配建标准≥0.2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20%,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gtj/index.shtml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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