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红线图的公告惠阳自然(公告)〔2019〕20号
原惠阳区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于1992年4月核发了曾志远、胡玉纯、魏纪强、张瑞媚和严芬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泗水地段六宗无缝对接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红线图,总用地面积650平方米。严伟芬于2007年6月,取得其中320平方米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惠阳国用(2007)第0100751号;杨炳坤于2007年6月,取得其中330平方米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惠阳国用(2007)第0100752号。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上述六宗无缝对接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红线图。
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在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huiyang.gov.cn/2048/hyList.shtml)查询,也可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股查询(联系电话:0752-3378560)。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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