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青溪村竹元厦5265.1平方米土地 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公示

惠州日报 2019-09-04 08:54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本年度第10次会议,审议龙城街道青溪村竹元厦5265.1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问题,现公示如下:

龙城街道青溪村竹元厦5265.1平方米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总用地面积526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西南面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其余方向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会议同意:

将5364.21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U),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作改变。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gtj/index.shtml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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