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惠城区建议提案要在10月25日前办理并公开今年收到议案1件和建议47件、提案48件

南方都市报 2019-07-26 06:07

[摘要]今年收到议案1件和建议47件、提案48件

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今年,惠城区政府收到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1件和建议(含议案转建议)47件,收到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48件。惠城区政府办公室对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意见进行分办,确定了主、会办单位。会办单位应在10月12日前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在10月25日前答复区人大代表或政协提案人,并将答复件抄送区人大法工委(或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办。

实行网上统一交办

据悉,惠城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关于完善村庄规划 助推乡村振兴问题的议案》由区自然资源局主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会同办理。

为此,惠城区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提出办理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协调解决议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办理规定和要求,按时制定办理方案,进一步明确议案办理的目标、责任、措施、实施计划和完成时限等。

对于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意见,惠城区实行网上统一交办,各单位不得以交办单位不准确为由搁置不办或擅自转送其他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方案,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按照方案循序抓”,确保办理任务、人员、措施、时限“四到位”。

会办单位应在10月12日前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在10月25日前答复区人大代表或政协提案人,并将答复件抄送区人大法工委(或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办。对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复的,承办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政府督查办,并向领衔建议人和提案人说明情况,但最迟不能超过2个月答复。根据要求,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领办重点建议提案工作制度,由区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提案。

10月25日前完成办理结果公开

根据要求,各主办单位对本单位承办的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立公开审查机制,落实办理复文、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要求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办理复文文字信息,各主办单位在10月25日前完成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惠城区提出,办理建议提案应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要及时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列入年度计划或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要及时列入计划或列入规划,做好跟踪落实。对答复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认真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在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办理工作,当面听取意见,准确掌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图,争取理解和支持。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应牵头建立协调机制,会办单位应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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