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使用“伪基站”群发香烟获刑

惠州日报 2019-04-19 08:40

本报讯 (记者张荟婷 通讯员秦达惠 李心怡 周泽锋)为赚取工资提成,31岁的男子黄某受人雇请,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手机用户网络信号并发送低价香烟广告信息,结果落入法网。

据了解,去年4月16日,中国移动通信惠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在检测“伪基站”时发现在龙门县境内有“伪基站”违法发布信息,确定位置后进行跟踪并报警。随后,公安民警在龙门县百担路截停一辆商务车,抓获嫌疑人黄某。

龙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手机用户网络信号并发送低价贩卖香烟的短信息广告,致使7531个移动手机用户出现了0.3秒到2秒不等的通信中断,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龙门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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