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青溪村竹园厦村小组26727.87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3月31日召开本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龙城街道青溪村竹园厦村小组26727.87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土地位于龙城街道青溪村竹园厦村小组,面积26727.87平方米,对照《龙门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宗地共有三种用地性质,分别为山林地25973.63平方米、道路用地435.28平方米及农田林网318.96平方米,均不在《龙门县中心城区城西、老城、水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会议同意:
(一)将25973.63平方米山林地、435.28平方米道路用地及318.96平方米农田林网统一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调整后26727.87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1<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西南面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中高层、高层建筑红线不小于20米。其余方向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中高层、高层建筑红线不小于1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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