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体育西路片区局部调整及设定调整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惠州日报 2019-04-09 08:41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3月31日召开本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龙门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体育西路片区局部调整及设定调整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2018年第9次县城乡规划委员审议通过了县体育西路旁,面积分别为58500平方米、30000平方米及34000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因审议的三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不符合我县经济发展需求,现撤销三宗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并重新对该片区进行调整及设定调整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会议同意:

(一)将该片区18715.67平方米道路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32364.27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及4050.81平方米道路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调整后,该片区可建设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59865.02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为36415.08平方米。

(二)159865.02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1<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三)36415.08平方米商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1<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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