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代表“终届制”强化履职尽责

惠州日报 2019-04-01 08:36

2017年,惠城区人大率先在全市推行代表退出机制。两年来,惠城区人大约谈了不积极、不主动履职的代表10名,劝辞代表1名,全区通报代表2名;镇人大约谈代表11名,劝辞代表1名。

每位人大代表肩上都扛着沉甸甸的民意,都是推动经济社会进步、为民谋取福祉的重要力量,若不能正常履职尽责,容易造成民意沟通渠道不畅,经济社会进步也少了一份前行之力。打破人大代表“终届制”,让不能正常履职尽责的代表及时退出,可以及时吸纳能够更好为民代言、主动担当作为的“新鲜血液”,从而更好维护政治生活纪律,激发组织的生机活力。

推行代表退出机制是人大自我监督、自我改革、自我提升的有效举措。于代表而言,是一记警钟,一声动员令。身为人大代表,思想上要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对自身职责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把代表职务当成为民代言的载体,把为人民说话、替群众办事当成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把人民群众的呼声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行动上,应始终紧密联系群众,保持战斗力,拒绝当“挂名”代表、“哑巴”代表、“举手”代表,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让民意“上得来”、政策“下得去”,敢于批评,敢于监督,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和支持政府各项工作献计献策。(凌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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