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龙江村老陈村小组12310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惠州日报 2019-03-28 09:00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本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龙江镇龙江村老陈村小组12310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地块位于龙江镇龙江村老陈村小组,面积12310平方米。会议同意:

(一)地块用地红线后退县道X224线10米,总用地面积由12310平方米调整为11337.73平方米。

(二)11337.73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停车位配建标准≥0.2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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