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青溪村9528.8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龙城街道青溪村9528.8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地块位于龙城街道青溪村,总用地面积9528.8平方米。该地块的原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1<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南面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会议同意:
(一)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1<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4米。
(二)调整后,县国土资源局按程序收回土地,重新挂牌出让。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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