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公易土惠东[2019]1号

惠州日报 2019-02-02 08:32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上午9时至2019年3月8日上午10时。

三、地块采用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177.43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土地出让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手续。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开发公司(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单独申请竞买的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公司的股东必须100%是竞买申请人(公司或企业)。

(二)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还须提交一份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的,在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在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项目开发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联合申请竞买的竞得人须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竞买资格条件。

(三)需成立新公司的,可先由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由新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由新公司直接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需注册项目开发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开发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或其成立的新公司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履约定金不予返还。

五、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六、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5088.72万元人民币。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4.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6.被列入问题楼盘开发企业黑名单的;

7.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d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九、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十、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前登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上午9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10%转作履约定金,其余部分转为地价款。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履约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十三、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二)该宗地权利清晰,宗地红线外“五通”( 通路、通电、通讯、通供水、通排水),土地未平整、未通燃气、未通暖气、不具备排污设施。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经济法律纠纷,边界清晰,权属清晰,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满足施工设备和人员进场的道路,满足施工所需的供水、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用地者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物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四)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物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告知书》(编号:惠东住建规条字RS[2018]10)中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五)本地块土地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

(六)地块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用地者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

(七)地块的建设时限为36个月,用地者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竞得人除缴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纳契税、土地登记发证费及土地开发经营所涉及的税费。

十四、该宗地使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惠东县城象棋路66号

联系人:陈小姐 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37226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2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7层18-22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gd.com

惠东县人民政府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频道:

http://www.huidong.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http://www.hdgtjy.com

惠东县国土资源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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