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补、减、免、退车辆购置税轻松了解 看懂便民指南

惠州日报 2018-12-28 08:44

税务人员在“税宣走进企业招聘”活动中为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

工作人员热情为纳税人服务。

工作人员详细为市民解答疑问。

为便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更加直观、详细地了解车辆购置税有关业务办理流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还结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业务问题,提供了操作流程方面的办理指南。

指南 1

新车申报车辆购置税需要哪些手续?

据介绍,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时需提供带二维条码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税率10%。

指南 2

补税车辆和特殊计税价格车辆需要哪些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补缴车购税需提供如下资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和补税相关材料。

此外,特殊计税价格车辆的条件为,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指南 3

免税条件消失车辆重新申报的相关规定

据介绍,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免税条件消失车辆重新申报需提供相关材料。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的免税条件消失车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和其他相关材料。未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的免税条件消失车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和其他相关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只适用于2018年10月31日及之前办理的车辆购置税业务,2018年11月1日启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不再核发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下同)

指南 4

车辆购置税退税管理规定

据悉,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或者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等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具体到退税额度,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纳税人退车行为发生之日止(红字发票开具日期)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此外,报送资料为《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纳税人身份证明;纳税人银行账号。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除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外,还应按下列情形分别提供: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仍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车辆购置税服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经调查核实,予以退税的,在受理退税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税款退库的规定,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

指南 5

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范围

据介绍,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范围为,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9座以内乘用车)免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税;新能源车辆免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税;农用三轮运输车免税;“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免税;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防汛、森林消防车免税;自然灾害恢复建设车辆(芦山地震、鲁甸地震);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车辆。

针对不同的减免税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还给予了详细的说明。如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办理免税申报需提供《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内、外观彩色5寸彩色照片。

留学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办理车购税减免税申报应备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本人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人员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出具的留学证明;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申报的车型须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需提供申报资料为《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的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对挂车产品通过标注减征车辆购置税标识进行管理。

申报资料为《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

指南 6

遗失《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如何补办?

补办业务只适用于2018年10月31日及之前办理的车辆购置税业务,2018年11月1日启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不再核发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辆登记注册前《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需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收据联(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留存联次或者其电子信息材料)。

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需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指南 7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更正手续如何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完税证明内容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时,纳税人可以到发证税务机关办理完税证明的更正。所称完税证明内容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是指完税证明纳税人名称、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项内容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情形。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不属于此情形。办理变更手续时需提供正确的申报资料。

指南 8

遗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何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的规定,遗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需重新补开发票,才能办理申报手续。

重新补开发票的程序为,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纳税申报。

本版文/图(除署名外) 本报记者卢振侠 通讯员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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