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企业A股上市最高奖100万元 《关于加快推动惠城区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惠州日报 2018-12-14 09:06

惠城区推动资本市场发展鼓励企业上市。这是先进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本报记者郑国瑞 摄

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区引进和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数达23家左右,进入辅导期企业达10家左右,境内上市企业达4家左右,新三板挂牌企业24家左右,上市企业总市值、在惠城区的产值均比2016年翻番

为加快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惠城区编制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惠城区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到2020年全区引进和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数达23家左右,上市企业总市值、在惠城区的产值均比2016年翻番。

◎培育

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意见》提出,惠城区将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已上市企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被受理的企业,以及进入辅导期的企业由区领导担任首席服务官;进入培育期的企业由所在镇(街)主要领导担任首席服务官。

值得关注的是,该区将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各镇(街)及区直有关单位围绕主导产业以及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对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督促指导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有上市意愿且经营规模、盈利达到一定条件的成长性较好的企业每半年集中报送,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上市培育对象纳入区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根据《意见》,对具有上市意愿且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加快改制进程,帮助其尽快完成改制并进入上市辅导期。重点支持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争取尽快申报上市。扶持具有发展优势的优质企业,促使其尽早具备上市条件,进入上市筹备阶段。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场外交易市场及境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分类培育,形成层次有序、梯次推进的局面。

◎服务

简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意见》提出,在市下达的用地指标使用时,惠城区将优先保障上市和拟上市企业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做好上市和拟上市企业的用地保障工作。为入库企业开通“绿色办事通道服务”,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简化工作流程,为入库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企业改制及上市成本,缩短企业上市周期。

根据《意见》,鼓励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充分发挥新三板等场外市场作为上市企业“孵化器”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依托新三板平台做好产品研发、市场开拓、项目储备、财务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加快企业成长壮大,为择机转板上市打好基础。

对拟上市企业高管和骨干,符合条件的要落实《惠城区“特优保”企业服务制度操作办法》中的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协助其按照惠州市《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 “人才双十行动”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红利

外地上市企业整体迁入惠城奖100万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惠城区此次不仅明确各类奖励政策,鼓励该区企业上市,还鼓励外地上市企业整体迁入惠城区。

记者了解到,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该区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其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该区给予5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到境内A股上市的,按照前款的标准补足奖励金额至100万元。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以“借壳”“买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的公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给予50万元奖励。将注册地、纳税登记整体迁入惠城区的外地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接受奖励的企业自接受奖励金当年起3年内不得迁出惠城区。如违反此项规定,则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回奖励资金。

本报记者郑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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