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2018年1月份已逾期报废机动车辆的告示 公告

东江时报 2018-12-08 12:57

经核查,2018年1月份惠州市有217辆机动车未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为此,现公告此类的217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即将作废,并敦促机动车所有人到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报废办(电话:2606191)和惠州市金属回收公司(电话:3611229)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在本报公告外,还在惠州交警信息网公告,请到网址http://hzjj.hzga.gov.cn查询。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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