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建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总承包企业对工资支付负总责

广东建设报 2018-12-05 16:30

广东建设报讯记者柳时强、通讯员赵丽霞报道:日前,惠州市住建局召集30多家市直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等工作。

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针对岁末年初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对集中、劳资纠纷矛盾突显等特点,惠州市住建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各施工项目要确保不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因讨薪引发农民工反复信访等问题。

总承包企业要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所在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惠州市住建局会同人社部门将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诚信平台,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在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惠州市住建局将组织企业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并对应尽的义务进行公开承诺。

施工工地落实扬尘防治责任

当前时节已进入旱季,惠州市住建局要求施工工地要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按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保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常态化。

施工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所在位置区域制定在污染天气情况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应急应对预案,制定相应的不同预警级别扬尘控制措施,并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惠州市住建局将会同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联合督查检查,对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项目和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警示、记录不良行为等措施,强化联动执法,并形成常态化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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